第125章 经营类型
  第125章 经营类型
  一年五十万美元的薪水合同,与华尔街那些巨头公司的ce0相比,无疑存在著显著差距。
  即便是许多中型金融公司的ce0,其年薪也远高於这个数字。
  可相较於简·弗雷泽此前的薪资水平,这已然是不小的涨幅了。
  况且恩斯特为她擬定的合同中,激励条款颇为丰厚。倘若各项条件均能达成,简·弗雷泽一年最高可拿到约二百万美元的薪酬。
  不过全部满足条件达到要求显然不太现实,比如其中一项要求是一年內拉到十亿美元的业务,这对於任何人来说都是极具挑战性的目標。
  按照恩斯特的估算,顶格薪资几乎是不可能实现的,不过一年拿到百十来万美元还是没有太大问题的。
  “一周时间够吗?”恩斯特询问的是简·弗雷泽何时能够前来上任。
  毕竟她目前尚未离职,且家在芝加哥,无论是办理离职手续,还是搬家、寻找保姆等事宜,都需要一定的时间。
  “我没问题。事实上,由於孩子的缘故,我现在在麦肯锡只承担60%的工作量,辞职交接会很方便。”简·弗雷泽肯定地回应道。
  办公室的房门被推开,秘书端著咖啡走进来。
  待秘书放下咖啡扭著骄傲的翘臀离开后,恩斯特视线从关闭的大门上移开,恩斯特喝了口咖啡,放下杯子后问道“你还有什么想要询问的吗?”
  简·弗雷泽確实有疑问,她眼神认真地盯著恩斯特,郑重地开口“我想知道,恩斯特资產管理公司的主营业务,或者说主要的经营模式是什么?”
  既然已经確定了入职,最少要知道老板对於这家金融公司的定义是什么,才能更好的布局管理这家企业。
  从广义上讲,任何与金融相关的经营活动都可归入资產管理的范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