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章 遥望风吹阳
  她並不是沉溺在这种家国情怀的歷史文化中,也没有沉沦在花香花语的美丽风景中。
  她不是国人,应该不会懂长城对於国人所代表的文化深度,而她也不是纯粹的浪漫主义,对於山川湖海仅保留著单纯的欣赏她喜欢的是文化与风景共融的生活。
  她一直生活在法国巴黎,看惯顶峰文化的造诣,也去过法国各地巡游,她想找的是和玛丽王后一样的生活。也是一个大乡村,和心爱的人,仅此而已。所以,她才会在风景和人文中选择了那只蜜蜂,从她看到那只蜜蜂时,这趟旅程就值了。
  从南到京一共用了五天的时间,自从何伦知道混血种这件事后,內心久久不能平静。当然,不平静的前提,不仅是自己的原因,还有同行中那个唯一的一个女孩。
  除了母亲,至今还没有哪个女孩能让他动心,但一看到玛丽隨时像一个跟屁虫一样跟在李泽身后,心里就总是有些膈应说不定他俩就是那种情侣关係,只是他们不愿说出来而已。
  但旅程中,他总算是放下了心中的那口怨念,將目光转向了大好河山。虽然身体总是在疼在痛,但咬咬牙忍忍也就过去。
  人生就是这样,天天为了事情烦恼,还不如欢天喜地地活在当下来得划算。
  何伦扭头看了眼身后靠著城墙仿佛吐出一口浊气的何鑫。
  可惜他不能再陪伴父亲,他知道自己的身体,此刻就像迴光返照一样,也许是老天看他可怜,让他多陪陪这个老父亲,也许也是老天可怜他,才让这些人出现在最后一刻,让父亲不再背负任何责任。
  勒布没精打采地眺望著,抽完最后一口烟,把菸头丟进早喝乾的矿泉水瓶里,低头盯著粉色的花丛:“何鑫,知道我在想什么不?”
  “女人心,海底针。”何鑫吐了口烟圈,很快被风吹散,这是他毕业来第一次抽菸,可这烟抽得心里没著没落的。
  “你儿子似乎喜欢上了玛丽。”勒布低声说。
  “本来想好了搭訕的词儿,见到她又张口结舌、脸红脖子粗的,像极了当年的我。”何鑫不由好笑,“老师,那个玛丽是什么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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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勒布拍著何鑫的肩膀:“全名叫玛丽·特蕾莎,法国波旁王朝最后的玫瑰,因为一些特殊事情,活到了现在,也是一名混血种。不过现在和李泽一样是一名预科生,如果你儿子没那个事的话,会和你儿子一起入校成为同一届的校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