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0章 惨烈的精神病杀人案,又是地狱难度?!
  这其中最让人气愤的是,这个精神病第一次杀的是一个女孩,法院根据刑法第十八条:“当某人在无法辨识自身行为或无法有效控制其行为时,若其行为导致了危害后果,並且这一状况已经过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鑑定並得到確认,那么该人將不承担刑事上的责任。”
  判处了这个精神病无罪,只是送到了精神病院进行治疗。
  结果没过多久,这个精神病自己跑了出来,又搞了一次更加恶劣的屠杀。
  这一次,他姦杀了一个刚刚新婚的女孩,砍死了一个中年男性。
  检方再一次发起公诉,结果这个人又被鹏城高级法院认为其做案时无法辨识自身行为,再次判处无罪,然后送到了精神病院进行强制治疗。
  这一次的判决直接激怒了鹏城的民眾,甚至连鹏城检方都愤怒了,当时担任公诉的检察官当庭就拍著桌子骂审判长了。
  更是有极端的民眾扬言要替天行道,进行私刑。
  因为这个案子实在是太惨了,就连看了受害人身世的林默也都为之动容。
  第一个受害人,是一名刚刚高中毕业的女孩,她和爷爷相依为命长大,爷爷在菜市场经营著一个小摊铺卖菜,供她考上了大学。
  结果就被这个精神病杀害了,留下了年迈的爷爷独自一人。
  爷爷年轻时失去了妻子,失去了儿子,儿媳,最终又失去了自己唯一的孙女。
  爷爷在採访的时候,无声的流著眼泪,只是用著粗糙无比的手擦著眼泪不断地重复:“妮子啊,是爷爷没有保护好你,明明就能去上大学了....”
  最让人哽咽的是,爷爷还说:“相信法律会制裁坏人。”
  结果最终的结果是,精神病无罪。
  第二个受害者,是刚刚新婚的女子,带著幸福步入婚姻殿堂,才结婚一个月,刚刚怀孕,却遭此毒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