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5章 人择原理
  “无论如何,从技术角度来看,这可以算是一个 “说得通” 的这个悖论解决方案 —— 我们无法真正证明它是错误的,但也无法为外星文明的这种行为及其证据缺失找到合理的动机。”
  “所以,如果这个假设成立,找外星人这件事,就要追溯到更遥远的远古时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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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远古外星文明” 是一个更宽泛的类別,指 “外星文明曾经存在,但如今已消失” 的观点。”
  “它们的消失可能是由於灾难、战爭,也可能是为了让人类(或其他物种)在不受干扰的情况下逐渐成熟,还可能是 “升格” 到了更高维度的现实中。”
  “这个类別的问题不在於 “远古外星文明是否存在过”—— 事实上,它们的 “明显消失” 本身就是这个悖论的核心;真正的问题在於,“它们为何全都消失了”,以及 “它们都去了哪里”。”
  “我们曾经探討过:要彻底摧毁一个具备太空航行能力的文明,连根拔起、不留痕跡,几乎是不可能的。”
  “如果没有征服者取而代之(而征服者本身也会成为这个悖论的 “答案”,因为它们同样会被我们探测到),那就更难做到了 —— 毕竟,若外星文明消失了,它们的毁灭者为何也消失了?”
  “关於 “远古外星文明消失” 的解决方案有很多,比如:它们曾造访地球,后来在一场战爭中被毁灭 。”
  “他们在可能在地球打了一场科幻电影版本的战爭,战爭中,一方释放了 “狂暴战士”战爭机器,这些机器在消灭敌人后,转而攻击了自己的创造者。”
  “再比如,“升格”(ascension)理论 —— 但这会引发疑问:为何所有文明都会同时升格?”
  “为何它们的宠物或机器没有在数百万年后趁机取代它们?或者,机器確实取代了它们,而我们人类就是它们的 “造物”—— 比如,它们出於某种原因,將一些灵长类动物提升到接近人类的智力水平,之后便离开或灭绝了。”
  ““远古外星文明” 这一类別还包括 “失踪的先驱者”,而 “失踪的先驱者” 又可细分为 “无意的先驱者”“善意的先驱者”“漠不关心的先驱者” 和 “恶意的先驱者”。”
  “分类依据是:它们是否有意留下我们,以及它们对我们的態度是友好、当作廉价消遣,还是视为麻烦。”
  “外星文明的理论,暂时先告一段落,现在我们来聊一个新观点:人择原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