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55章 等我通知
⚡ 自动翻页
开启后阅读到底自动进入下一章
⚡ 开启自动翻页更爽
看到章尾自动进入下一章,追书不用一直点。
  十二月二十三號,洛杉磯,加州中区联邦法院,案號cv-02-8847。
  书记员把起诉书分发给三名被告的代理律师。
  蔡司美国分公司请的是凯易律师事务所,八个人的团队,领头的叫马克·布伦南,打智慧財產权官司打了二十年。
  飞利浦请的本所法务,四个人。
  optronix bv最小,请了一家精品所,两个合伙人亲自上。
  三家被告的律师十二月二十六號联合提交了一份动议,请求法院驳回起诉。
  理由三条。
  第一,原告三家公司均为空壳,无实际经营业务,不具备起诉主体资格。
  第二,涉案五项专利的技术分类存在爭议,美国专利商標局正在进行重新审查。
  第三,被告產品的算法架构与原告专利存在本质差异,不构成侵权。
  动议递上去了,法官排了听证日期:一月十五號。
  麦佳佳把动议书扫描件加密发回京城。
  张红旗看完,问了一句:“莫里斯怎么说?”
  麦佳佳说:“他说第一条好打——美国法律不要求专利持有人必须实际经营,只要专利有效,就有诉权。第二条也好打——专利商標局的重新审查跟法院诉讼是两条线,互不影响。第三条最关键,得拿技术鑑定说话。”
  张红旗说:“让莫里斯准备鑑定报告,找最好的专家证人,费用不设上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