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74章 花上衣与手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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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陆诚右手捏住黑色绒布的边沿,手腕一翻,绒布被掀开扔在桌面上。
  托盘里躺著两个透明的密封证物袋。
  一大一小,编號贴签,封口处盖著最高人民法院物证管理中心的红色骑缝章。
  法庭里所有人的目光砸了过来。
  高律师的嘴刚闭上不到三秒,又张开了。
  他的右手还举在半空,姿势僵硬,没来得及放下去。
  陆诚没看他。
  “审判长,代理人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之规定,向合议庭提交两份新的实物证据。”
  他双手將托盘端起来,递给走上前的书记员。
  “证物一,编號re-0805-a,蓝底碎花上衣残片。”
  “证物二,编號re-0805-b,上海牌机械手錶一块。”
  “以上两件物证均由最高人民法院技术部门全程监督提取、封存、送检,提取过程有完整的执法录像和见证人签字確认。”
  书记员將托盘转交合议庭。
  审判长从托盘上拿起左边那个大號证物袋,举到眼前。
  他的目光在那片蓝底碎花上停了三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