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9章 缺啥补啥
  蔑视上令,在城廝杀。
  按律当以“斗讼”、“贼盗”诸律论处,罪加一等。
  依照杜霆的说法,欧羡此番行径,轻则斩首,重则凌迟,族中男丁流放三千里,妻女没官为奴,断无幸理。
  说罢,杜霆冷笑一声,悠悠道:“欧签判,现在你可知自己闯了多大的祸?”
  欧羡听罢,不急不恼,反而微微一笑,拱手道:“使君所言极是,按大宋律法,私调兵力、囚禁上官、擅自廝杀,桩桩件件都是死罪。欧某若真有此等行径,凌迟处死亦不足惜。”
  杜霆笑了笑,摆手道:“唉,那倒不至於,景瞻还年轻,知错能改善莫大焉嘛!”
  “可若下官並未调兵,而是静海军训练之时,偶遇城中乱象、又见衙门无力阻拦,故而下官恳请都监进城维护治安呢?”
  “若欧某並未囚禁上官,只是暂时隔离一个包庇內奸、坐视朝廷资產被流民海寇倾吞的昏聵之人呢?”
  “若欧某在城中所杀之人,非无辜百姓,而是为祸一方的贼寇和私盐贩子呢?”
  一连三问之后,欧羡还没放过杜霆,继续追问道:“使君以为,这还算罪吗?”
  “景瞻,流程错了,就什么都错啦!”
  杜霆摇了摇头,语重心长的说道:“大宋开国百年,官场最重的是什么?是规矩。你再占理,事做得再对,只要流程有一步不合规矩,那你就要受罚。”
  欧羡不急不缓的说道:“使君深諳官场规矩,下官不及也。但使君似乎忘了《宋刑统》开篇便言『法者,治之端也』。规矩是末,大义是本,本末倒置,何谈治世?”
  “下官事事皆为社稷,件件皆有实据,纵是流程稍简,亦非逾矩,更谈不上获罪。反观使君,失察通敌、贪赃枉法,这才是真正坏了大宋的规矩,违了朝廷的律法。”
  说著,欧羡从袖中取出几封书信,放在桌上:“这些是陈方与蒙古山东行省严实往来的密信之一,信中所言,陈方如何出卖巡检司、如何勾结海寇屠戮六十七名官兵、如何走私盐铁资敌、如何等候蒙古大军南下做內应...桩桩件件,白纸黑字,无可抵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