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21章 动心的凯萨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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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凯萨琳今天打扮的挺时髦,超短裤配个低肩的t恤,她没再化那个满脸斑点的妆容,就涂了点粉,將少女最青春的一面呈现出来。
  我不太懂什么叫做时髦,真的不懂,毕竟我穿衣服的標准,是合身且乾净。
  小时候,我觉得最时髦的衣服,就是汪敏冬天时穿的大红袄子。
  现在我对时髦的定义,是穿出来好看的衣著,无论款式。
  但女人眼里的时髦跟我不一样,有著很奇怪的標准。
  今年流行什么风格,那就是时髦,穿之前的款式,哪怕再好看,都叫落伍。
  在星光市的街头,我经常能看见一些长的还不错的女孩子,穿著很丑很彆扭的衣服,她们也管这叫时髦。
  还有一些时装秀,那些模特穿的衣服,跟精神病似的,我真不知道受眾人群是谁,审美这么奇葩。
  你可以质疑我的专业,质疑我不懂艺术,但我真的长了眼睛,好不好看,我还是能分清的。
  “凯萨琳今天的打扮,怎么跟之前不一样?”我眯著眼睛,看向不远处,和秦欢一起吃早餐的身影。
  这洋妞,不会看上秦欢了吧。
  前几天那打扮,那妆容,我都不敢恭维,今天这扮相,算是我认识她以来,最符合审美的一次了。
  肤白貌美大长腿,她算是三样都达標。
  “不错吧,是我帮她搭配的。”
  叶童说,凯萨琳早上特意让她帮忙打扮,连衣服都选了半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