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5章 『小哥哥』
  早在才获得第一部电影分帐的时候,他就叫吉雅进行小说改编版权。
  而没等第二部电影问世,吉雅就受命註册了剧本版权保护。
  像克里斯蒂安·科尔森这样的攒局者,自己不能出太多资金,需要考虑的太多,行动就一步慢,步步慢。
  林伟杰就不一样了,他只需要从脑子筛出来结果好的作品,提前准备好,推过去就行了。
  林伟杰对项目自然是信心满满,现在资金也算能独立支撑,或者有少量合作伙伴即可支撑,版权获取与剧本备案都是提前许久就谋划好了,等到组局人说服好投资人,回头一看,林伟杰项目早就开动了。
  所以这个借拉杰什之手传达的信息,似乎是来试探林伟杰能不能让出这个项目。
  其实,如果能愉快合作,接受『合作者』加入,对林伟杰是有利的。
  比如如果有了欧美投资,或许电影就能按照原本歷史线去衝击奥斯卡主要奖项了。
  但是林伟杰对『达成满意合作意向』的信心不大。
  电影原来的合作者主要是三方,占大头的是福斯探照灯、其次是科尔森团队、最后才是印度合作方,
  其中,印度合作方只得到分帐的10%,而福斯探照灯获得了60%,科尔森团队则是30%。
  原本克里斯蒂安·科尔森是总製片人,他原本找的华纳投资,结果华纳中途撤资了,他临时找到福斯探照灯注资。
  福斯探照灯是20世纪福克斯全额控股的子公司,现在这个时间点,还没被迪斯尼收购。
  这是一个对好莱坞、对奥斯卡有重大影响的公司。
  林伟杰觉得,按照原本推动项目的製片人的野心与出资公司背景,他作为印度导演,恐怕会被压得死死的。